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1.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宝盖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拆除总面积178477.47平方米(含铁皮搭、棚);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标段范围内指定建筑物、附属物、工业烟囱,包括条石、块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及混凝土独立基础的拆除和埕地、道路路面的破除;如有混凝土挖孔桩、冲钻孔桩,必须挖到承台底部,并负责拆迁场地的平整,平整至现有地面标高10CM以下;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完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垃圾的处理、清理、堆放、运输、倾倒全过程安全有序;配合招标人做好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有关工作。
2.4.工期要求:在招标人分批将拟拆除建筑移交给中标人且发出拆除通知书后在拆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4日历天内完成拆除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建筑垃圾清运干净,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
2.5.标段划分(如果有):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2.其他资格要求:其他项目部管理人员中标后按工程实际需求配备。
3.3.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评标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4008705191)。
7.3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60 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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