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中山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鼓励企业升级
1、在2022年7月1日后,建筑业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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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给予50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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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设计行业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给予300万元奖励。
2、在2022年7月1日后,建筑业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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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晋升为专业承包一级的,给予诚信加分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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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企业首次晋升为工程监理专业甲级的,给予诚信加分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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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企业首次晋升为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的,给予诚信加分50分。
3、2022年7月1日后工商注册登记地由外市迁入我市的建筑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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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奖励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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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奖励300万元。支持工程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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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大禹奖的,奖励承建单位300万元,获奖参建单位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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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奖励承建单位50万元。获得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的,奖励承建单位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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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的,奖励承建单位50万元,获奖参建单位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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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奖励获奖设计单位20万元、10万元。获得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奖励获奖设计单位10万元、5万元。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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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一会计年度入统的建筑业产值每1000万元给予诚信加分10分,但最高不超过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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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山市内依法纳税总额(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为基数,年度增长量每100万元给予诚信加分10分,但最高不超过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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