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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被注销

发布时间:2022-05-12 09:57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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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天津和重庆市住建委分别发布公告,撤回多家施工总包资质,其中重庆注销了一家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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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注销重庆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公告
我委已依法撤销重庆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取得重庆涧*科实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三十条等规定现注销重庆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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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资质的几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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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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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津易*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我委发布了《关于责令天津聚盛缘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7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2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结束你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委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撤回天津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等资质的公示》,并向你单位邮寄。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我委将依法撤回并注销你单位持有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向社会公布该资质证书作废。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正、副本)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联系电话:022-2453842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B厅58号窗口


2


天津天*安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我委发布了《关于责令天津市兆坤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25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2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结束你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委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撤回天津天佑安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等资质的公示》,并向你单位邮寄。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我委将依法撤回并注销你单位持有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并向社会公布该资质证书作废。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正、副本)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联系电话:022-2453842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B厅58号窗口


3


天津颂*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我委发布了《关于责令天津市兆坤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25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2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结束你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委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撤回天津颂雅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公示》,并向你单位邮寄。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我委将依法撤回并注销你单位持有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向社会公布该资质证书作废。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正、副本)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联系电话:022-2453842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B厅58号窗口


4


天津市晟*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我委发布了《关于责令天津聚盛缘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7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2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结束你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委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撤回天津市晟奕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等资质的公示》,并向你单位邮寄。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我委将依法撤回并注销你单位持有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向社会公布该资质证书作废。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正、副本)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联系电话:022-2453842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B厅58号窗口


5


天津市和*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我委发布了《关于责令天津市兆坤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25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2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结束你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委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撤回天津市和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公示》,并向你单位邮寄。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我委将依法撤回并注销你单位持有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向社会公布该资质证书作废。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正、副本)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联系电话:022-2453842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B厅5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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