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湛江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征求《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对于取得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意见的项目,在满足技术条件、确认投标人资质等级和确定项目造价的情况下,推行招标条件承诺制,允许招标人在提交自行承担招标失败等风险的书面承诺后,先行开展招标活动。
2、具有下列9种情形之一,禁止参与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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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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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内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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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内因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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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内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业行政 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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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行政管理通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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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年内在本市工程项目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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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禁止该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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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内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且经主管部门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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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
3、不得设置超出招标项目本身规模和质量标准的业绩和奖项要求。市政道路、学校等技术通用类项目原则上不得设置国家级加分奖项。
4、任职项目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违反规定作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参与项目投标,否则该投标作废标处理。
5、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连续参加若干施工项目投标,若存在两个以上项目中标的,则以投标截止时间较早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为准,直至解除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为止, 否则其后的项目均中标无效。
6、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下列方法中选择合适的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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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评审。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 件实质性要求进行评审,并推荐满足条件的投标人为定标候选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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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打分,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原则推荐 3 至 7 家(不排序)定标候选人。投标人得分只作定标候选人推荐依据,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依据。
7、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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